心理占星崛起,與19-20世紀「占星」曾受法律壓制有關
你知道,在西方國家,19世紀末-20世紀,算命、占卜,會因違法被法庭傳喚嗎?占星師當時可能會因此要上法庭跟法官解釋抗辯。

這張圖謝謝openAI生成,但是他星盤有出錯,哈哈哈,滿可愛搞笑的。
之前有朋友問及,古典占星跟現代占星的差別是什麼?
這個問題,可以直接從學理大方向的差異來回答。但我當時很偏執的硬要介紹占星史。今天就讓我再度偏執的把資料文字化,傳播一次again。
原因是,如果不解占星史,「古典」跟「現代」的發展,會讓人有一種,這兩者的不同,是由於時間線性,導致知識體系發展演進造成「新」與「舊」演進上的差異之「錯覺」。
跟時間演進有關嗎?是也不全然。主要,跟占星學在傳承及研究發展路上的命運曲折有關。
這篇我們跳過占星起源、希臘化時期、羅馬帝國興亡、第二次十字軍東征與印刷術發明助攻復興…好久好久的曲折史,先快轉到19世紀末-20世紀初。
19世紀末-20世紀,影響占星學發展的,有其中一個外在因素是,論命、占卜,會違法被法庭傳喚的!會要上法庭跟法官解釋抗辯!(有興趣可以問一下chatGPT占卜法案的歷史,還滿有趣)
微妙的是,當時法庭有點彈性,可以接受「占星可以幫助人們更了解自己的個性」。但是有關「星盤已揭露命主會面臨的」、「占星可以預測未來」這一類的,很肯定會被視為違法,神秘學工作者,為了避免因工作而一天到晚上法庭解釋、被判違法,因而改變論述方法以讓自己能合法繼續工作與進行研究,想必是非常自然的。在這個時期,研究人格分析、靈性成長,轉而成為占星論述主流,且因為New Age運動,以及心理學發展興起,更加使得這種占星論法蔚為風潮。
那麼,那些傳承古早的占星學學理呢?跟恐龍一樣滅絕了嗎?
當時因為這樣的社會風氣,於是某些古傳的占星學理與研究工作,再度地下化,僅流傳在神秘組織裡,或是小眾地下出版品、透過家族或占星師門派以私傳方式繼續。
一些珍貴的古籍、文獻,就這樣塵封蒙灰,加上許多著作以希臘文、拉丁文、阿拉伯文、神秘符號記載,不是當代主流語言,研究時會被視為異端、非法,因此想要投入研究的人,非常稀少,使得許多傳承千年的占星文獻,就這樣默默的一直躺在修道院、圖書館裡、家族私人典藏中。
以上提及的歷史背景中,在1860–1917這段時期,有位享負盛名的占星家Alan Leo,他對占星學轉向人格分析與心理化詮釋的影響,非常關鍵,他本人就上過法庭。後續加上美籍占星師Dane Rudhyar主張人可以透過自我認知轉換命運。於是占星學從中世紀和早期的「命運預測」模式,逐步過渡到「人格分析、靈性成長」的研究取向。
假設你問,那些躺在圖書館、修道院裡,大家看不懂的古典文獻,後來是怎麼了?這也滿有趣的,就後來有一群學者進行了考察、翻譯的龐大學術計畫,於是讓一些希臘化時期、阿拉伯時期、中世紀時期的占星文本,得以被後見。占星學者這一邊的這個計畫,名為「後見之明計畫」(Project Hindsight),進行於1990年代。
